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福建单独招生 - 正文
2013高考 福建高考 福建省质检 各省高考 历年资料 高考志愿 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 高校招生 录取查询 招生章程 成绩查询 招生简章 高校专业 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满分作文 高考作文 高考政策 高考模拟题 招生专业 高考大纲 心理减压 高考状元 自主招生 保送生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 美术高考 高校频道 高校分数线 各省分数线
全国高考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香港 澳门 上海春季高考 天津春季高考 山东春季高考 福建高职单招 重庆高职单招 浙江高职单招 吉林高职单招 单独招生 港澳台联招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特教听障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3-3-4 11:30:26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特教听障单独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满足特教听障生就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落实好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0〕3号) “从2010年起依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省单独自主招收听障生特教招生工作”结合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性质、教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502)
2、办学性质:公办
3、层次:专科
4、学制:三年
5、教学地点: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满足福建省听障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促进教育公开。
2、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遵循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组织领导
1、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制
人数
学费
(元/学年)
备注
广告设计与制作
(听障特教班)
3
专科
25
6000
考生可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报考两个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两门技能课考试。
计算机应用技术
(听障特教班)
3
专科
25
6000
合  计
 
 
50
 
 
注:按闽委〔2010〕3号文件精神,学费、住宿费由学生户籍所在的设区的市财政负责。
五、招生范围
面向福建省,招收高中、中职应、往届听障毕业生。
六、考试科目、分数构成和考试地点
1、文化课考试
(1)考试科目:文化综合(语文、数学)。
(2)考试形式:笔试。
(3)分值:语文满分100分、数学满分100分。
2、技能课考试
(1)考试内容: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静物素描写生。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基础。
(2)考试形式:实践操作。
(3)分值:技能课考试满分为200分。
3、考试地点: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广达路校区(福州市广达路55号福州电大)。
七、招生程序
1、申请报名:考生本人持身份证、体检表、残疾证原件到考生所在学校报名。
2、体检要求:体检要求在当地(县)市高招办指定医院进行,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3、资格确认
(1)由考生所在学校集中办理身份确认手续;
(2)考生所在学校持考生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报名表原件、体检表原件、学历毕业证明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集中进行资格确认。
4、录取
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两项分数计算总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从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额满。
八、日程安排
1、2013年2月28日—3月5日,考生报名;
2、2013年3月9日,报名资格确认;
3、2013年3月28日上午,文化课考试;
4、2013年3月28日下午,技能考试;
5、2013年4月10日,预录取名单公示;
6、2013年4月17日,向省招办上报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毕业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听障生,学制三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符合毕业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听障生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面向听障特殊教育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院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
十一、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听障单独招生工作。
十二、招生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邮编:350108
联系电话:0591-83760899,83760899(传真)
联系人:毛老师
投诉电话:0591-83760377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www.fvti.cn或www.fvti.edu.cn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三年二月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